我于2001年与辽宁省营口市**购物中心签订了18年的服装摊床租赁合同,已交预付租金3万元,18年后产权归我。现已经营4年。2005年3月2日,**购物中心电话通知我,该中心将在3月6日要把该摊床改成精品屋,原面积为3平米,改为20多平米。通知我,选择1、另行由该中心安排我的营业地点。2、继续交13万元(先交5万,10年后再交8万),取得该改造后的精品屋的租赁权。我不同意,要求1、因该中心强行改造,合同内容已发生了重大变更,故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赔余下的租金。2、赔偿相应由该中心给我造成的实际损失。该中心不仅不退赔余下的租金,而且拒不赔偿给我造成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咨询如下问题:
1、听说该中心外欠了好多债。如果官司打赢了,对方拒绝退赔,而又不上诉,我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该中心打算强制拆除我的摊床,改成精品屋对外出售!如果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告诉我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物,我该怎么办?
2、恳请您能在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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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个人,一方为单位,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对方没有支付能力,法院无法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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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单位只要经营情况正常,法院公正办案,执行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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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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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你肯定能打赢吗?执行不是第一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怎样打赢,否则怎么会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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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