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儿园老师,我们幼儿园属于公立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面临辞退和赔偿问题想要咨询如下:
1.这次有事提前三天请的4.15号的一天假园长开始说批后来又不批了,说如果我4.15号不去就算旷工,然后算自动离职,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可以辞退我么?
2. 工作时间正常是八小时但是每天都工作十小时,如果辞退我的话这边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赔偿加班费么?(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明工作时长)
3.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多少天?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4. 3月份公司漏上员工保险,还没有给补上,是否可以告他呢?(口头说给补,还没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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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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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您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违 法解除的经 济赔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的社保可要求补缴,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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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要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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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证据是可以要加班费的;3、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4、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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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1、没有这方面的规定;2.有证据是可以要加班费的;3、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4、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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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提前一个月主张,不提前告知可以主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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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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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辞职不予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并不为上级审批为必要条件,但是建议能够保留好提前30天通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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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