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死了15年了,小儿媳带着孩子改嫁了,但户口在这。老人小儿子活着的时候都是和小儿子住在一个院子里的。老两口养老送终都是大儿子,老人有土地使用证是老人的名字,现在老人的大儿子要在老人的院子里盖房子,小儿媳15年来对老人不闻不问,现在又来爭老人的地方她有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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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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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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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若儿媳 尽了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可要求分割。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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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老人是否有遗嘱。无遗嘱的,大儿子和小孙子都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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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权力,儿媳只能争取丈夫留下来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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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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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像您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分析,建议您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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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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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媳没有尽赡养义务,并且已经改嫁,没有权利争取老人的家产,包括小孙子也脱离近亲属关系,也没有权利继承老人的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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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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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