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签了三年多,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时长是三个月,领导以我未满足转正条件为由延长了我的试用期,进公司的时候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私聊工资固定,但目前为止已经找理由扣了我两次工资,现我已以试用期姿态工作了近五个月,问题如下:1.公司是否有理由扣我工资;2.公司是否有理由延长我试用期;3.我能获得多少补偿;4.维权的话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合同纠纷
2019-03-28 16:57: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没有法定情节或者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没有理由扣您的工资的,对于试用期是法定的,公司不能自己进行延长,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主张公司进行经济赔偿,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公司是强势的一方,为了更好的保护您的权益,我可以帮您收集相应的证据进行主张,具体事宜您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加我的微信(同号)与我详谈,咨询免费,我将给您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工资是以什么理由扣除您的工资呢?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试用期,不得单方擅自改变,除非协商一致,您目前是什么打算呢?继续任职还是准备辞职呢?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补足工资的责任,如有疑问,您可以电话我说明具体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咨询免|费。
  • 您好,请问你们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一般是没有理由延长的,公司克扣工资是要看你是否违反了公司规定,如果没有理由是不能克扣的,补偿与您的工资有关,具体问题您可以电话与我联系,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没有法定理由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的。补偿数额具体不好说。合同书、工资记录、等只要证明公司违约违法都可以,这种情况的话证明责任在公司。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