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这个月8号入职天马印刷包装厂的,当时用人单位只是叫我填写了一张表格,也没签劳动合同,做了几天我问主管可以辞职吗?主管告诉我写一张辞职报告就行,我于这月十五号递交了辞职报告,辞职曰期为这月月底,今天主管叫我明天不用上班了,这厂压工资一个月,也就是我要到下月底才能拿到工资,而且这厂工资是发现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让厂里直接这月把工资给我吗?工资是从8号算到月底还是算到今天29号呀

劳动纠纷
2019-06-28 06:51: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提出咨询的问题,向劳动局反映。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
      4、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 可以先辞职再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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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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