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从2018年7月份起至今,公司以绩效考核的方式,每个月扣除工资1000元,而关于考核方式从未公布,问领导后也无明确答复,一直不知如何考核,然每月仍扣除工资1000月,至今已满9个月,共计工资9000元,问及人事,告知: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加上岗位工资,而岗位工资是公司可以随时调控的,当初面试的时候并未说过有绩效考核,故直接将绩效考核计入岗位工资范畴,且2019年1月、2月工资均只发放了70%,为何没全部发放也一直没有答复,因此造成劳动合同纠纷,而当事人对于劳动法理解不够深彻,希望得到贵机构的帮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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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不能随意扣押员工工资,需要出具详细的工资明细,可以向公司要求返还这部分的劳动所得,或者要求公司出具工资条的具体计算方式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疑问,您可以电话我说明具体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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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工资发放不满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涉及劳动合同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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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我当面咨询,来电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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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