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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死亡

劳动纠纷
2019-05-27 15:18: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来电咨询,希望能帮助到您!
  • 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人已经死亡,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加班工作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为工伤。具体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应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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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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