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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多。公司在2018年和我签了合同,2018年7月签的合同。并承诺缴社保。2018年9月开始从工资里扣社保钱368块多。2019年二月九日将我解雇,我去社保局查社保为零,公司根本没缴社保。我去公司问他们说公司没钱缴社保,而且不是我一个人没缴,在职人员都没缴。我既然被解雇要求退还被扣社保钱,公司不退,我该咋办?

劳动纠纷
2019-05-06 10:03: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解决不了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会把你的社保停止缴纳,也就是说你的社保会断交,当你从事新的单位,新的单位会再为你缴纳社保,(社保是不能退的,从2010年开始,社保只能转不能退)。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可能不会同日同时办理,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 公司解除合同,如何赔偿要看具体的情形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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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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