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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苏州一家外资企业的人事部门培训专员,主要工作是为生产线培训新员工,我在这家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9年8月26日合同到期,3月18日我因为腰椎间盘突出请病假3天,部门主管来电说我经常腰痛可能没法胜任现在的工作,建议我重新去找工作,主要目的应该是想劝退我并让我主动提出离职,如果我主动提出那我就拿不到公司的补偿金,也没有办法领取失业金,我想咨询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让我拿到公司的补偿金又能领取失业金?

劳动纠纷
2019-03-20 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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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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