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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半年没有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就被用工单位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索要什么赔偿?

其它综合
2019-07-04 04:59: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申请由用人单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的工资(双倍),如满6个月,可以要求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如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主张超过部分加班费(150%/日工资);礼拜天、礼拜六加班的,主张加班费(200%/日工资)如法定假日加班,主张加班工资(300%/日工资)
    追问:可以一同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一起提出劳动仲裁吗?
  • 公司辞退员工,在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一般是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违反劳动法情况,则要结合具体违法情况确定具体方案。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支付6月份工资要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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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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