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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交接后,公司以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为由,扣发两月工资,但是申请离职已经有一年了,是发的微信,现在也没有信息了。这种情况还能要到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4-20 09:36: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职工工作失误对单位造成损失可扣发工资,但必须按上述规定扣发,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 可以主张工资,如有争议,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要向劳动局提供哪些证据,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盖章,也没有法人签字
  • 你好,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应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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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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