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个50多岁的老头强奸一个7岁的女孩,附带民事诉讼,怎么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
2019-12-06 17:06: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有技巧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找律师代书。
  •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  最高法院《附带民诉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特别关注: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受害人赔偿,有损害就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关键是有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至于精神损害,一般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就默认精神损失已经弥补了。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也有这种情况不赔的条文,所以主张这个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实践中的做法,有些地区的有些法院对此是有所突破的,所以不妨提一提,碰碰运气。
  • 通常情况下,强奸罪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强奸罪造成了女性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可以在审判强奸罪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能要求身体损害的赔偿,而无法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辩护 4536
生命权纠纷17岁怎么赔偿
民法典 528
生命权纠纷17岁怎么赔偿
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
民法典 2223
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
被拐卖的儿童成年以后能否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吗
民法典 458
被拐卖的儿童成年以后能否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