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屋,建房耗资30万,装修完成后不足一个月,某甲因为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逮捕,后在法院刑事审判过程中,受害人向某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某甲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7万余元。
现某甲除该房产外无其他财产,且建房过程中某甲曾向银行贷款2万,并欠各建材供应商共计5万余元。问:
1、刑事案件部分受害人如何得到赔偿,法院是否可查封拍卖某甲的,这处本身因建设带来债务的房产?
2、按律,某甲肯定会因故意伤害罪判处3—10年有期徒刑,那么银行及其他债主——各建材供应商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3、某甲最终能否保住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如果要保住,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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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其只有这一套住房,是不会被拍卖的,而且农村的房屋使用的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的建筑流转是受到限制的,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并且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还有其配偶的份额,所以住房应该不会被拍卖的。但被告人及其家人还是应该积极赔偿,一方面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另一方面受害人也应当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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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会查封某甲方的房产,欠其他债务也可起诉, 一同参与执行分配;
二、其他债主尽快起诉,提出诉讼保全,就可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三、某甲可能难以保住自己的房产的所有权,要保住就要做出偿还的具体举借;法院会在本村找可以转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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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取得某甲的房产,建议法院轻判.不然损害赔偿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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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么没法执行的,房子可以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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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不是甲的仅有房屋就可以要求拍卖赔偿。
其他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甲要保住该房所有权,需要赔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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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一套房屋,则很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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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