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职业病认定工伤的证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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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需要专门医院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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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需要做职业病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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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既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又被查处职业病的,都是工伤范畴,是两个部位的伤害。如果同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2晋级原则”规定,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按鉴定的级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不同时间发生的伤害,分别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按最高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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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所以,职工正上班时突然病倒,并在医院诊断为脑梗塞,这就不好说了。因为这不属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如果要认定为工伤,就要看看符合以下哪种情况: 一是职工因外力因素导致脑外伤、同时脑血管疾病发作的,脑外伤应认定为工伤;脑梗塞应根据鉴定来认定是否工伤认。 二是因疾病隐患发作倒地的,致脑外伤为工伤,脑内病症不是工伤。 三是以专业鉴定机构对发病的因果关系百分比认定,如果工伤因素在50%以上的,应认定为工伤。 所以,要最终确定是否为工伤,还是需要去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认定是属于工伤的话,那就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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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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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