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出现了工伤,实际住院花费7.2万,dao工伤保险只报了6.2万,请问没有报的部分是找单位赔偿么?单位应该报销么?
如果单位不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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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否做了工伤鉴定呢?属于工伤,您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需要支付您住院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赔偿。单位是必须报销的,如果不处理,您可以起诉或者去劳动部门投诉。
很多细节我不清楚, 你可以电联我,这样交流更清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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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的情况下单位是要有一定赔偿的,由于您给的信息有限,可以来电咨询,我将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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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是哪一部分的费用。具体你可以把赔偿明细发给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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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3号)规定,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实际,适当放宽紧急抢救期间用药的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支付管理办法。 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当地未实施协议管理的,应当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报销(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 制定这些标准的目的是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遏制浪费,从而有效地保障大多数工伤职工的医疗和康复需求。 但并非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的治疗费用一定不能报销。在抢救的情况下,虽然不是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的,所用药品等范围也超出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畴,只要是为抢救所需要的,就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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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次性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失业补助只有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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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并申请社保赔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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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