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女 22 周 我在私营单位工作至今三年半,单位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实用期过后只填过一张转证表,也没有医疗保险,去年4月份我生了场大病花去医药费近两万元,全是我自费的,等我7月份上班时和单位提出要求入医疗保险,但单位说要工作三年以后才给入,到07年12月工作才满三年。今年2月份我又生病住院花去医药费三万多元,现在还在治疗中,我今年2月中旬又要求单位给我入保险,但到这个5月底才有可能办下来,我现在经济负担非常大,不到一年住院两次共花费5万多元,别人劝我去找单位报销一部分费用,我也想去找单位报销一部分医药费,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不知道该不该去,我想起律师帮忙,给我指点该怎么做,我这不是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