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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联系中介贷款买房。三方合同约定,首付款交由中介保管,待产权完全更名后,再交付卖方。买家已交首付,中介也出具收据。现在,过户已完成。中介携款逃跑了,货款无法办理,卖家没拿到首付。这种情况,卖家要求买家再重付首付款给自己,然后去贷款,符合法律吗?

房产纠纷
2019-02-27 20:34: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追问:请问,首付款损失如果要求买方全额承担,再向卖方支付一次,可有法侓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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