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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内,只有妻子一方户口在公房内,妻子是公房承租人,丈夫户口不在公房内,但丈夫在婚前自购房。现在房管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缺少了丈夫的,公房就不能办理租户合同。那妻子的公房要被收回吗?

房产纠纷
2019-02-27 13:38: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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