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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大河时代2016年10月签的合同,合同上是2018年3月15日交房,但现在是延期10个月交房,开发商以政府环境污染责令停工为由拒付业主违约金,而且以不交契税和维修基金为由不让业主验房,无供水,绿化也没达到合同标准

房产纠纷
2019-02-25 09:30: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按照现行房产契税新政策 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 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1平方米(含91平方米)以下的 房产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1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 税率减半征收 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 房产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追问:邢台大河时代2016年10月签的合同,合同上是2018年3月15日交房,但现在是延期10个月交房,开发商以政府环境污染责令停工为由拒付业主违约金,而且以不交契税和维修基金为由不让业主验房,政府责令停工都要算到老百姓头上吗
  • 1、开发商以政府环境污染责令停工为由拒付业主违约金,这个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不可抗力,开发商可以免责2、以不交契税和维修基金为由不让业主验房,无供水,绿化也没达到合同标准,可以拿着买卖合同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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