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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一个月的工资未支付,保险住房公积金交到2018.12月份的,若提出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怎么样能得到保障?是否有赔偿金或是其他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7-17 17:05: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追问: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拖欠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未按时缴款,员工无经济收入导致想要离职,用人单位没有责任吗?先谢谢律师为我们提供帮助解答。
    解答:如果是因为单位违法,你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并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以下十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是第八至第十项单位需要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项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至第七项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已经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后,若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通常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三、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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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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