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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工伤十级;是2017/8/8受的伤,目前工伤社保部分还在申请中,但是厂里的赔偿部分未赔偿,工伤期间的工资也未赔偿,暂时未与厂里协商赔偿;是在广东中山这边的厂里上班,工伤过后上班了一段时间,现在想辞职了,现在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吗?但是怕解除劳动关系对相关的赔偿有影响,是否会有什么影响呢?

劳动纠纷
2019-07-25 17:41: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社保都是社保赔偿包含在里面的了,如果这时候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追问:我想再确定一下离职了对工伤期间的工资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追问:我想再确定一下离职了对工伤期间的工资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追问:我想再确定一下离职了对工伤期间的工资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追问:我想再确定一下离职了对工伤期间的工资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追问:我想再确定一下离职了对工伤期间的工资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解答:上面已经说过了,离职可以拿到一次性的补助金
  • (一)
    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可解除情况: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两个程序后,才能赔偿,由于存在地区间差异,具体的时间不好一概而论。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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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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