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物流公司开大车六年多,(劳动合同有时签有时没签)保险什么一样都没有,工资是5400包含生活费,电话费100,车费补贴200。每月超出30车有每车100/车的提成。近两年生意不好全得死工资5400,上班时间以前是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后生意不好公司强行要求上到晚上八点无补贴。现更过份早上送远一点的5点都要发车,晚上装货要等到晚上十一二点才能下班,也无任何加班费和补贴,这种情况在重庆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劳动纠纷
2019-05-28 19:03: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追问:您好需要收集什么有利的证据呢?我们只有钉钉打卡,每月的工资是由分区法人手机转帐,工资表全手写的(我们签完基本工资表后片区经理在上面乱填)还有只剩下进厂装货的进门单,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是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
      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职工遇到第一、三种情况,单位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就是违法行为。市劳动部门认为,根据《劳动法》,加班工资应高于平时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给补休单,只能反映加班收入与平时工作收入同等。显然,非休息日加班,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到银行打单,银行的单子可以作为证据。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经营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怎样界定
消费者维权 1329
出生证明哪里可以办
出生证明办理
出生证明哪里可以办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查询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离婚证如何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证补办
离婚证如何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