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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8年9月17日到一个公司正式上班的,试用期内和超过试用期公司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2月1日转正工资为2800元,12月1日之前未转正工资为2300元(试用期),2018年12月28日公司老板以“公司效益不好,干不下去了”为由,将我辞退,但没有辞退信。赔偿金怎么算呢?未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是怎么样算的,是哪几个月呢?因为不懂法律条文,不懂得怎么计算,在线急等,谢谢律师给予解答。谢谢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2-15 14:09: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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