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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作中产生的损害赔偿,保险赔付 了一部分,其余部分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先垫付,随后又变成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承担。合法吗,应该怎样保护劳动者权益~谢谢

损害赔偿
2019-05-12 12:28: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先别着急,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您可以根据工伤鉴定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请问您有做工伤鉴定吗? 你最好和我详细描述一下,这里沟通不方便,您可以电话与我详谈,我可以告知您所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可以点击我的主页获得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你的情况而言 需要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不好意思,我的问题。问的有些不对。
    工作中产生损害赔偿(赔偿第三方时) 。公司买的保险赔付了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司强制要求劳动者先垫付费用(后期就变成了劳动者承担垫付的全部费用)。请问劳动法中有解释吗?
  • 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项目并不是都须赔偿,工伤致残的才有伤残补助,死亡的才有丧葬补助金。
  •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是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调换工作的。如果单位是属于正常调动,那么单位可以以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纪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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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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