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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后误工赔偿。对方负全责。保险公司要求,要工资证。车祸后老板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出车祸,所以就没把劳动合同还给老板。劳动合同还在我手里。我只是在一张纸上面。写上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上面写。而且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只有老板的亲笔签字。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19-04-16 22:36: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老板系法定代表人,可主张为表见代理,应视为公司的行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若我方无法提供工资证明,可要求法院按同行业的标准予以裁量或按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主张。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
  • 你什么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可以作为证据申请仲裁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是有效的。
  • 你的工资是否发到你的银行卡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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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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