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住二楼,由于一楼的卫生间室内主管道立管冻住了,导致反水把我家二楼给淹了,目前屋内的门框和门及家具都有水泡和开裂的痕迹,一共是六层楼,目前就有六楼一家在住人,找物业,物业的负责人说和他们物业没关系,是我们自己没没住人没看护好房子,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自认倒霉,还是起诉一楼的业主,还是物业,希望懂的人给个意见。
-
你好,判断物业公司有无责任要看是否因为物业公司的过失导致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首先看物业公司是否完全履行和合同,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否则可能就不会赔偿.比如:物业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录象监控,而监控设备坏了,此时物业公司就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再比如,物业公司承诺24小时保安服务,如果保安岗亭没人值班,物业公司也应当依法给予一定的赔偿.
-
起诉业主和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