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母亲在当地县级医院里做胆囊息肉手术,术前检查有肛门部血管瘤,但手术医师建议做微创,并在术前谈话中家属一再对血管瘤提出疑问,主治医师也多方表示这个血管瘤不会对手术有任何影响,2日后即可出院,7日后就可下床活动,谈话期间也没有告知家属术中会出现什么突发情况,家属签订手术协议书,整个手术持续了十几个小时,中间病人出现术中大出血,病情危急,医方并未告知家属患者的病情危重,术中输血也未通知家属,后抢救无效送入上级医院诊断为脑死亡,除补液措施未给其他抢救措施,且上级医院的病历示脏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且逝者身体现约20cm的伤口,微创手术变创伤手术也没有人与家属沟通,家属的知情权在哪里?而且我们始终没有见到切出的病变部位,事后医方态度蛮横多方调节无果,请问这构成医疗事故吗,如果是医疗事故当事医生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谢谢

医疗纠纷
2019-01-25 10:08: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尽早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所以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您好,建议您尽快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追问:省医学会已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解答:您好,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
  • 做司法医学过错鉴定。
    追问:省医学会已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 到卫计委举报
    追问:省医学会已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进行民事赔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