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因刀伤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腹部刀伤、肝脏贯通伤,死亡。法医鉴定结论为:肝脏、腹主动脉损伤大失血死亡。这两个结论一致吗?医院有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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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无过错要看急救措施是否符合诊疗规范。
建议立即封存和复印全部病历;
我专打医疗损害侵权官司,如有意向需要我代理案件可将全部病历;
复印后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特别提示: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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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符合法医鉴定结论,不存在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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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有各专业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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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原则差别。叙述方式有点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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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有过错,临床诊断和病理解剖诊断会有一些区别。但大方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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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原则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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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原则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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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
如对医院的救治有异议,可以委托律师依法确认医院在救治过程中有无过错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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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陈述来看,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建议追究行凶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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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仅凭医院的诊断与鉴定用语不同而认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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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法医的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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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被人所伤导致死亡,你对这个结论的疑虑没有异议。有人持刀行凶致死,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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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