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刚刚到工地宿舍,还未进行工作安排,即突发脑溢血,送至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的,用人单位需要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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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您的描述突发脑溢血且还没有在用工单位开始工作,因此用工单位并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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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可以帮到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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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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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照责任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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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单位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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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脑溢血,很可能是死者自身病变引起,用人单位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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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