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9年在京插队的知青,工龄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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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档案记载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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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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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怎么计算?
主要有三种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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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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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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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