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2月20日通过一家名叫梦想归谷公寓的公司,租了一间房子,这个公司是属于那种把小区几栋楼租下来自己做二房东,重新装修再租,有统一的管理。
19年1月5日晚突然接到他们工作人员说,我租的房子有问题,他们要维修需要我搬出来,如果我拒绝他们会冻结房子,断水断电。我想咨询的是他们有这个权利赶我出去吗?当初合同上签署的确实有一个这个条例,但是他们这样野蛮的要我们搬出去就搬出去,是合法的吗?我是不是除了搬走就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吗?我要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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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合同有一条是,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护,维修时,乙方须给予配合。
因为这一条,所以物业要我们搬我们就必须要搬吗?我们有维权的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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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