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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跟学生在学校羽毛球场打球,被学生打伤右眼,医生诊断是眼部重要部位被挫伤,眼部瘀血,眼底水肿,治疗26天,右眼视力还没恢复,水肿还在。在我治疗期间,学校委托直接管理临聘教师的第三方以合同期快到期,合法解除劳务为由与我提前解除劳务关系,是否合法?学生家长是否要支付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是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1-01 21:47: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你所述有两个问题:1、普通人身损害侵权,因某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具体到本案,赔偿主体为该侵权的学生(或其家长);2、劳动纠纷(或人事纠纷),需明确你与学校的用工关系性质,再予维权。
    追问:我与某人才集团签的合同,再劳动派遣到该校上班,那该如何维权?
    解答:你好,你方与某人才集团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若在合同期限内且无其他劳动派遣的可要求该集团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追问:学校那边是否要负一定责任?
    解答:学校依据其与某人才集团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处理即可,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签订协议的内容。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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