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8年4月29日全款买了期房。只得了收款收据和没有交房时间的房屋认购书。交房款时开发商五证齐全。房屋认购书上标明交房款后7日内网签购房合同。但因房开拖欠各种长短期债务,楼盘于18年5月11日被法院查封,承建商亦已停工。楼盘至今无法解封。多次维权,我和部分业主至今都没能与房开网签合同及备案(但同期买房的部分业主得了备案,合同交房时间是19年5月)。请问我该如何最大程度保全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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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有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钱,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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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期房肯定是有风险的,建议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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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