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招聘我们之前他没有说按做工作量来给我们计算工资,答应我们的是一个月两千,双休放假,然后我上班上到三十七天后,我就离职了,离职的原因是它让我双休加班而且没有工资所以我不愿意我就离职了,然后现在发工资他只给了我一千元,问他为什么发这么少他说是按工作量计算的,这完全违背了我们当时的承诺,感觉他就是在忽悠我们给她上班,赚取我们廉价的劳动力,我现在想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去他那工作的时候我们没有简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班打卡的考勤,但是我走的时候录了一个上班的小视频,所以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希望你们能够帮帮我,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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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对方的做法明显违法,你还可以主张加班工资和双倍工资的补偿,你可以跟我打个电详细说一下情况,我帮你分析一下,我会尽量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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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管大队投诉。如果能认定劳动关系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详询,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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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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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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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先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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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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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