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6年7月底应聘一家施工单位,干施工现场管理,11月中旬放假,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答应每月工资8000元,16年的工资在春节前一天全部结清,17年3月中旬开始上班,11月中旬放假,公司答应春节前付清工资,但是春节前支付了5000,还差2万元,公司回复说过一段时间给,然后2018年3月份我发信息要工资,公司回复说过一段时间联系我,我以为他回通知我上班,但是没想到3月末了没有动静,也没通知上班,然后我就在别的工地上班,在此期间也打电话发信息要过工资一直没回复,等2018.年8月中旬发信息回复了说钱没下来呢。往后就一直没消息。我问一下我的情况是否过了劳动诉讼时效了吗?可不可以申请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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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
追问:你好律师,诉讼是一年,根据我的情况,是从17年11月份开始算还是从18年3月份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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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没过,立即申请仲裁
追问:你好律师,根据我的情况,我的诉讼时效从几月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还有多长时间?
解答:具体需要看证据,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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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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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