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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丢失,劳动局能否开局劳动合同备案证明书?本人手里合同也没有了。

劳动纠纷
2019-05-28 16:28: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的
  • 公司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您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但劳动者辞职的,单位可以开具离职证明,但现实生活中没有签合同,单位就不提供离职证明。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1、根据劳动合同法,新员工入职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非法用工,新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单位合同未终止的情况下,新单位聘人,则原单位可以提起诉讼状告新单位。特别是聘用高级经理人或者技术骨干涉及商业秘密上,此点尤为突出,国内因此诉讼案件很多。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原件,用于现单位用工备案,便于劳动执法监察和检查之用,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源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丢了是可以找单位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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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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