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2001年在先前单位签定了5年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多后中途离职,单位没有处理意见,现合同已经过期,(没有续签)现我爱人想把个人档案取出,回单位索要,单位人事部门要求个人写辞职报告,审批后赔单位人才流失费5000元.否则档案不放.这样是否合理.我们该怎么办,望请指点,非常感谢.
北京 连春林 1366108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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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离职后到合同期满期间和现在(人事档案还在原单位),原单位是否应当继续给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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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作法没有法律依据,且单位要求赔偿人才流失费存在时效问题。如果单位拒不提供档案,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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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