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但在工作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屡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又不肯主动辞职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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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确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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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辞退处理。具体你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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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根据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内容来约定,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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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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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能证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的规章制度生效,就可以依据公司的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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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