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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的2月份在**上面找到这个移动外包,然后二月份的时候去面试了三月份正式上岗,培训期的话是三个月时间然后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到目前都有在上班但是这个老板一直没有发工资条,而且他工资扣的特别多,都不和我们讲清楚的。要是我去工商局申请的话可以去申请双倍工资吗?但是她当初有问过我要不要交社保我说不交。

劳动纠纷
2019-09-12 13:10: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而且没有工资条,但是我这边有上班工作的工号,还有他给我打钱的那个公司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现在在职员工也可以证明我是有在上班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代签之后合同文本交付给了劳动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该情形应视为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不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停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补偿。反之,代签之后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或者交付劳动者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了异议,用人单位没有纠正的,代签的合同无效,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但以次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部分省市不支持。《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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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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