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应聘到一个医院,但这个医院要三万保证金.
我已经上班一周,但还没签合同.
我想离开这个单位,想把钱要出来.
希望能从法律途径获得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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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收据可以吗?因为工作时间短,别的都没有.
我辞职,还要对医院有赔偿吗?
是不是一定要证明有劳动关系?单凭收据可以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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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的收据、工作证或者胸牌、考勤卡以及同事的证明。还有就是执行职务过程中出具的的文件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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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凡是可以证明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书面证据和证人证言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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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