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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安徽滁州买了一套***的小三房。去年交的首付,当时售楼部说首付百分之25就可以办理按揭。说按揭在18年元旦就能批下来。结果等到18年11月份才通知我去办理按揭。而且必须补齐首付百分之四十。贷款不能超过十年。说安徽本地的和江苏的都可以首付百分之25贷款,河南的是属于外地就不行。现在售楼部退房不让退,态度差,说有本事你就去起诉啊。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19-04-21 15:21: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给当事人时,房屋比合同约定少三个平方的,属于可以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情形,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退房,当事人无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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