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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明年拆迁,但是房产证拿去做抵押了,请问房子拆迁需要把房产证拿回来交上去吗?政府拆迁

房产纠纷
2019-04-26 11:58: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抵押的房子不能卖,需偿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后进行买卖。
    办理抵押注销需要的资料手续:
    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抵押权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存量房抵押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存量房抵押的,提交他项权证原件;预购商品房按揭的,提交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或预售商品房按揭备案证明;
    还款结清证明、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书面声明等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拆迁安置房必须由拆迁部门负责为拆迁户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或者由开发商通知拆迁户自行办理房产证。办理时携带房屋调配单、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具体的询问拆迁组和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具备抵押资格的,因此不能用作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如果有需要资金的,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房产抵押贷款中的房产需要满足要求:必须要有房产证和国土证;无产权纠纷;具有变现能力;能上市交易等等。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所以,无法直接找银行做抵押贷款。但是,担保公司接受无证房产抵押。这种抵押实际上是一种质押,在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将购房合同、付款原件质押于担保公司。然后,担保公司为你向银行进行担保贷款。相应的,担保公司会收取1.5-3%的担保费。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费用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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