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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1月28日发生交通事故,到至今公司停发了我的工资,待遇。而我要求公司出具停发工资证明,而公司领导不同意,说办不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06 23:39: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公司可以对当事人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但不可以不发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t(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交通事故由实际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以及相应的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流水,工作证明有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工资证明反映员工的基本情况、职务或工作内容、薪水、工作时限情况等。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者索赔,需要出具相应的误工证明,主要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误工证明、完税凭证、误工时间证明等。若受害者不能提供以上证据证明,其误工费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都市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理赔。
  •    交通事故中的的工资收入证明,由公司正规部门开具的,如果只是一个针对个人的,只有一个人的工资收入金额的,是没有效果的。
      交通事故中的的工资收入证明,应该是由公司行政或者财务部门提供的,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发放清单或员工工资发放表,上面有部门或者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的工资表,而且需要事故发生前的正常工作时间的三个月工资表,实际少于三个月的,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按照实际时间提供证明材料。
      公司提供的工资表可以是复印件,但是,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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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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