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父母的还迁房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后房产证公公竟然写赠与老公的名字,请问这合理吗?有没有儿媳妇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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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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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房产置换后仍登记在老公名下,是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中此房产不参与分割,但老公要提供完整的房产置换证据,否则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老公与母亲有协议,要认定协议的效力同时经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三、置换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依法平均分割。 四、女方父母的财产赠与或遗嘱,都要看赠与或遗嘱的内容,是否与男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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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如《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对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法律也无特别规定的,一般应当确定相等的所有权份额。
对于共有房屋,无法确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即使主体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数,也应该视作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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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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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