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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了两个多月(7.25-10.19),试用期一个月转正(试用期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工资,转正后2500+个人提成+项目奖金),于10.19号辞职,到了11.15发工资日,老板恶意拖欠工资,电话咨询得知(老板:“要克扣国庆七天和周末,算下了也没有多少”然后挂了电话)并不打算发放工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放的过后要补回来,还有只签有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但没签有劳动合同,我该怎么争取我的权益呢?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支付费用吗?另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些什么呢,需要请律师吗?

其它综合
2018-11-16 16:42: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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