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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5年1月份买了一个夏普电视,可是到2016的年初电视频就坏了,售后拿去修好后,看了不到半年还是频又坏了,售后这回说返回厂家修理,修好后看了不到一年今年的7月份电视的频又出现了问题这回售后说让我自费换说过了保修期了,我投诉到了12315他们给出的结果也是过了保修期了让我自费我不认可我应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9-03-29 10:00: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不过现在电视这么便宜,折腾到最后,得不偿失
  •   12315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 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 消费者遇到不保修问题进行维权的同时要厘清“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以便于更好地维权:人们在购物时,时常会遇到商家“包修”或“保修”的承诺,可是由于很多人不清楚二者之间的区别,时常会产生误解,进而造成消费纠纷。“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作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承诺,延长其商品“包修”期。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即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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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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