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在黑龙江省拜泉县兴国乡,原种了四年5口人的口粮地,1994年因外出工作,家人搬去外地。同时土地准备承包出去,但村里大队书记说由其承包。1996年兄弟三人在外地上学,户口落在外地,但本地户口未迁移,同时父母户口未迁移。在2016年,回乡多次协商,只给了最近几年的地补9000元。请问是否可以找大队及乡政府要回承包的费用、利息,如有如何计算?地补的费用及利息有?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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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追问:谢谢,现在这情况,没合同,有前面给的地补收据,可以打官司,要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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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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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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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政策确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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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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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