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6年9月通过北京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职员介绍购买了香河一处商住房,当时是和香河的一家房产代理签订的是《廊坊市存量房屋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该合同上的出卖人是个人名字,付了50%首付款,当时这家香河房产中介只给开了收据(该收据上是xx售楼处的专用章。当时承诺的是,等办理过户的时候走银行贷款手续再支付这剩余的50%款。但是后来迟迟没有办理过户,一直在催他们,到18年初的时候,才知道说这个商住房的出卖人房本才刚刚办好,并且现在香河这家中介说该出卖人要求要全额支付后面的50%,不能办理贷款了。为了尽快拿到房本,我们也无奈同意可以支付全款,但是对方又说现在正在走手续,要先让我们去税务局交个几万元左右的过户税金后,才能办理房本过户。我想了解的是:像这种商住房过户,是否要先到税务局交过户税金吗?像上面我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要注意什么风险?另外,这种如果要诉讼的话,我们是否能把已经支付出去的50%款拿回来?急盼回复!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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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房屋过户前是需要先交税款,之后才能过户登记。关键合同里要约定清楚税款有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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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上当了,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具体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可以帮到你退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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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存在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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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查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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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根据实际合同内容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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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希望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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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先缴纳税费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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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诉讼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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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当地部门,合同违约可起诉要返还房款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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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何约定的,具体情况要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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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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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