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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7年3月入职截止18年3月15日离职的,在原单位在职两年时间,从试用期转正后第一个月工资有疑问,问过后才被告知每个月要扣除200元风险抵押金,扣够2000元止,离职后半年后返还。(已了解劳动部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不得收取风险金)上个月就开始办理退还手续,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这个领导字没签完,那个领导没在。直到我们同期离职有个同事家里有事急用钱上周打电话催后,昨天才通知我们去领钱。我被告知要扣除服装费,扣除服装费我可以理解,但是天价费用我不能接受:一个西装、一条裤子、两件衬衣、一条裙子(以上衣服为定做,因定做的不合适,我们所有人都是店里改过,所以能问出来价钱)+两件半截袖(被告知150元)合计930元!他们给的回复就是:定做的不管什么料子就是那么贵!再说我们在职期间从来没说过服装扣费相关事宜。 从扣除风险抵押金到用抵押金扣服装押金,都是事后被告知,存在欺骗行为。 我这类情况咨询那个部门?谢谢! 2018年10月21日

公司企业
2018-10-21 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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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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