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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工伤案件,现已经过仲裁了,裁决为终局裁决,单位不服,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申请的理由是说我在仲裁时没提供工资条,严重影响了公证裁决,要求撤销终局裁决。在仲裁时单位没提供工资表, 承担了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但我在单位上班时,每月是签了二份工资表的,由于这次申请工资时比我实际工资多申请了一千左右每月。中级人民法院会以这个为由撤销终局裁决吗。中级人民法院已通知下周开庭审理了,我该怎么回答呢

其它综合
2018-10-22 19:41: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 可争取维持,,,,,
  • 不一定的,要看相关证据
  • 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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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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